小莉在华为官网及华为商城网站上看到华为mate S手机介绍该款手机的摄像头采用的是“蓝宝石镜头”,小莉觉得蓝宝石属于宝石,应该比较保值,而且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而且手机外观、尺寸、容量等其他硬件自己也比较满意。随后,小莉前往苏宁云商真北路店做进一步咨询了解,小莉在店内取得相关宣传彩页,其中描述了镜头为蓝宝石镜片,再次咨询店员,确认了镜头是蓝宝石镜头,以及手机相关参数也与该宣传彩页、华为网站的宣传一致,小莉当即决定在苏宁云商购买四部华为mate S手机,但苏宁云商告知该款机型需要预订,小莉便当场支付全款货款16796元进行预订,并于次日在店内收到了预订的四部华为mate S手机。
后小莉得知, 蓝宝石手机里的蓝宝石玻璃,属于人造蓝宝石,而非蓝宝石,认为华为商城网站及苏宁云商对自己造成欺诈,产品描述做了虚假和引人误解的说明,而且夸大并隐瞒了所提供商品的材质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还误导自己购买了该产品,小莉提起诉讼,要求苏宁云商返还价款16796元,赔偿50388元(退一赔三)。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莉主张“蓝宝石”即为天然宝石,不符合常理判断。华为公司生产、苏宁云商销售的华为mate S手机后置摄像头符合质量要求,华为商城网站及苏宁云商对涉案手机表述的“蓝宝石镜头”并无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