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4时许,青浦公安分局凤溪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华新镇凤星路附近,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孙某,并在其经营的便利店及自备车内查获烟花礼炮6个、鞭炮2盘,民警随即将孙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违法人员孙某在未取得经营烟花爆竹的许可下,分别于今年9月、10月、12月三次从他人处购得烟花礼炮18个,并存放在自己经营的便利店进行销售。最终,孙某被依法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其余未销售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岁末年初,青浦警方还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大力开展节前烟花爆竹管控等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居民平安过节。
警方提醒>>>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犹如制作定时炸弹,隐患重重,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广大市民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