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包括高等学校适龄公民和乡(镇、街道)适龄公民。高等学校适龄公民为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在校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男性应届毕业生;乡(镇、街道)适龄公民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
通知强调,实行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检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