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上9时起,专项整治行动在徐汇区东安路、静安区武宁南路、黄浦区双阳路、浦东新区龙阳路等全市16个区的16个点位同步开展。
在普陀区真光路上整治点,9时刚过,一辆无营运证的沪HZ6611的网约车就被查个正着。一问,该司机是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而在此后不久,执法人员又查获一辆牌号为皖PY3922的“马甲车”,也是通过滴滴平台接单。
虽然该驾驶员一会说车上坐的是朋友,并以回车上拿手机、拿香烟等为由,疑似欲与乘客“统一口径”,但为时已晚。最终,在证据面前,车主只得配合执法人员调查。
截至当晚11时,全市交通执法部门累计查处违法案件63件,其中“克隆出租汽车”12件,出租汽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9件,非法客运(非法网约车)42件。根据相关规定,对查实的非法客运案件,执法部门将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暂扣车辆,并对违法当事人处1万-5万元的罚款,由交警部门暂扣其驾驶证3-6个月。同时,对网约车平台企业“为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或驾驶员提供召车信息”或“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执法部门还将依法对平台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