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简”、“札”、“启”、“函”、“尺素”……自古以来,书信虽然有着不同的称呼,但传递的却是相同的情感。“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鸿雁传书的佳话,涂满了浪漫色彩,曾感动过无数游子思乡的心。“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亲人的牵挂全系在这鲤鱼肚中!这是多么美妙的诗句,多么动人的意境。
过去人们常说“见字如面”,就是要看见信上亲笔写的字才是。每人的字体各异,即便字再歪歪扭扭,也是沾着自己的心情和体温,让收信人备感亲切。即使如契诃夫写的小说《万卡》里学徒小万卡寄给爷爷那一封永远无法寄达的信,只在信封上写着“寄乡下爷爷收”,而没有写上收信人的地址,但那也是万卡用笔蘸着墨水一字一字写成的呀!所以,过去才有“家书抵万金”的动人诗句。想想也是,当你的笔尖在信纸上留下墨迹时,感觉就像是在土壤里播下种子。自然,有播种就必有收获,无论你收获的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总之是一个大写的“情”字。书信,收藏着我们每个人心底的秘密。
写信,发信,等信,回信,在那时人到哪儿,信到哪儿。然而,如今盛行“伊妹儿”和手机短信、微信,只要动动手指,寥寥数语,或发几个表情,就能表示喜怒哀乐。自己写信的感觉和激情也被这样的便捷消磨掉许多。传统的书信,早已没什么人写了。即使邮局里有不到百分之十的私人信函,其信封和信瓤也大多是打印出来的。当然,汉字作为书写符号伴随工具的进化经历了“刀笔、软笔、硬笔”的演变,现在已经到了“机笔”阶段,这种换笔是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如果哪天有谁低着头在桌上写信,别人一定会用诧异的眼神看着你:都什么时代了还写信?可是,我却仍然怀念书信的味道,偶尔还会在信笺上挥笔抒写自己压抑不住的感情,再在信封上写上“亲启”,落款必有“内详”,生怕邮递员忽视了。在我书桌的抽屉里,至今保存着百余封用毛笔、钢笔或圆珠笔写的书信,那是我当教师时的朋友、学生们从天南海北寄给我的。
过去写信是如此郑重,虽不必事先沐浴,更衣,但这是一种仪式:写着对方的名字,一字一句,悄然生根。写信寄托了情感之后,还要跑到邮局寄发,经过一双一双的手,把信送到想念的人手中。
忘不了收到书信后的感觉。它在历尽千山万水后,从遥远的那一头一下子奔到了我的怀里,温暖着我的心。这时候分外兴奋,仿佛拿在手中的不是一封信,而是一颗心,一颗关爱你的心。于是,连撕开信封的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害怕一不小心撕坏了,对不起对方的一份心意。现在想来,邮局也真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千万人的“心”聚集在一起,又被撒播到地球每一个角落,无论“心”的终点有多遥远。
每当感到孤独的时候,我就会打开抽屉,抽出一封信默默地看一遍。那些充满温情的文字,让我伤感的心里充满温暖的祝福,仿佛朋友、学生就在耳边默默地倾诉,拳拳心意随蝇头小字花开,如春风拂过,所有的不快都会烟消云散,和阅读电脑键盘里机械打出的信件无法同日而语。
有人说,要是你一辈子没写过信,那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生。曾记得作家刘心武写过一篇《到远处去发信》的小说,写的是干了一辈子的老邮递员退休了,给别人送过那么多的信,还没有接过别人给他自己写来的一封信,就自己写了一封,跑到老远的地方,把信投到邮筒里,让自己这辈子也收到一封亲笔信。
尽管书信已经离我们远去,那份淡淡的思念却永藏心底。我一直在想,幸福其实只是一种感受,而书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