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的前提下,依托馆藏资源,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创产品开发。随后,试点工作在全国154家文化文物单位展开,本市上海博物馆、上海图书馆、中华艺术宫等8家单位位列其中。
这项工作还存在什么困难?如何加快推进?市政协文史委以此为主题,开展深入调研,发现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总体上发展迅猛,但主要由体制外企业所推动,体制内发展相对不足、相对滞后;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距离。一个好的展览,观众往往要长时间排队,甚至擦肩而过。众多宝贵的馆藏资源还“养在深闺人不识”。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化事业、文创产业的发展。我们认为,本市应牢固树立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意识,加快制定和完善本市相关规定,为本市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扫清障碍,使试点工作取得应有进展和成效。”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市政协文史委形成了《关于深化改革、突破瓶颈,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建议》的提案,从统筹规划布局,更新发展理念,提高发展站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构建长效机制;重视突破授权、合作开发模式,打开文创新局面;办好、管好发展文创所必需的企业平台;解决好人员兼职兼责的这一关键环节;落实绩效奖励,完善收入分配,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等6个方面,对促进上海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出了具体意见。提案被列入市政协2018年主席会议成员重点协商办理提案专题。
提案办理单位市文物局对提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在答复中表示,对提案建议采纳落实,将进一步挖掘文物元素,健全授权交易模式,大力发展品牌形象。充分调动文化文物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各试点单位及其他文化文物单位、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确保文创产品开发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实处。
就这样,一件提案,对加快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