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如期实现——
◆ 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 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建成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对不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着力遏制规避执行行为,完善联合惩戒体系,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类150项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366万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3万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6万人次,限制出境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16.3%、135.4%和54.6%。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元,有效去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
◆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执行改革,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体制机制。制定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担保等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执行工作程序。建成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指挥管理平台,加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模式,确保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严格认定标准,定期依职权调查,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升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公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全面核查清理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彻底解决案件底数不清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发放案款960亿元。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每年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累计发放涉民生案款179亿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