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行邮税的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具体是指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由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
为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增值税税率下调等重大改革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此次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税目1主要内容包括: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以及食品、饮料等等,这次将税率从15%下降到13%。药品也在这里面,由于修改了关于药品的注释,一些抗癌药和罕见病药税率也下降了。
税目2主要内容包括: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等等。很多人“海淘”的服装、电器都属于这一类,这一次税率从25%下降到20%,降幅比较大。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公告中表示,今年以来,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自4月1日起由16%、10%调整为13%、9%;进口罕见病药品自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使增值税改革红利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此次重点下调了日用消费品的行邮税税率,对食品等归入税目1的物品税率由15%降至13%,降幅13%,对纺织品等归入税目2的物品税率由25%降至20%,降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