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一桩离奇的新闻。女子雇凶要杀人,接单的“国际杀手”却是个网络骗子。
事情是这样的:近日常熟警方接到一条案件线索,涉及通过网络雇凶杀人。人命关天,警方在深圳一家工厂里找到了“杀手”。可“杀手”招供,他只是流水线上的一个操作工,在网上冒充“国际某杀手集团”的成员,完全是为了骗钱。警方通过“杀手”,找到了“买凶人”,这是一名在常熟外企工作的女子,不忿男友变心,决定雇凶报复男友和他的现女友。
真恶意遇到假杀手,情节啼笑皆非得仿佛荒诞电影。可仔细想来,却不寒而栗。
首先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戾气。买凶人因为感情纠纷,就欲置他人于死地。以怨毒之气,寻极端的手段,假如成真,带来的将是灾难性的后果。近几年,一些极端恶性事件的新闻,有陌生人口角引发的血案,有熟人因爱生恨带来的惨剧。每一个事件背后,都是几个悲痛欲绝的破碎家庭。
其次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无知。假杀手想发财,流水线收入太低,选择“捞偏门”。尽管他向警方辩解,自己绝没有想杀人,但是自称“杀手”,实已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
最后,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便利”。前阵子看到媒体报道,网上平台可以方便地采购到迷幻药,还有专门的“售后群”教顾客使用、分享心得。看到这则买凶新闻,不由惊叹,竟然“杀手”也想雇就能雇!这次还好遇到一个骗子,那下次呢?是不是在某个不知名的网络空间内,就有人在悄悄地进行这些骇人听闻的交易?
化解戾气与恶意,减少无知法盲,需要反思,需要全社会上下共同努力,这是一个长期过程。而让违法行为在网络空间不那么“便利”,则是当务之急。如今,网站平台在大数据的帮助下,连受众的兴趣爱好都能一目了然;那么对于违法信息更有效地监管和预警,应该也不是太难的事吧。
一桩买凶杀人案成了诈骗案,是受害者之幸。让互联网的黑暗更多地消融于阳光下,则能让更多人得到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