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述过程
在去年的微博中,方方写道:“听同事说,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这样的人理应抵制……”虽未点名,但根据方方发布的这位诗人的作品,网友们很快知道了——就是柳忠秧!方方在长微博中,详陈了事件过程,指出柳忠秧到处请与评选相关的人吃饭,并在评选前夕,连续4次召开自己的作品研讨会。方方说,去年3月24日,自己突然接到柳忠秧一位朋友的电话,希望她在即将举行的鲁迅诗歌奖初评推荐时,为柳忠秧帮忙。方方说,自己知道柳忠秧的诗歌水平和他诗歌表达的价值观,所以当即回绝了。
“活动”有证据
放下电话,方方即给省作协党组书记打电话,给评奖负责人发短信,告知这一情况。而书记和评奖负责人都说,柳忠秧请他们吃饭,但他们没有去。“从作协方面来说,我们已经有三个人被‘活动’过了。”此后,作协诸多同事以及媒体朋友都跟方方反映,柳忠秧在这期间请客的事。方方在微博中说,省作协的鲁奖初评会是4月10日召开的。柳忠秧在此前的几个月时间里,召开过四次自己作品的研讨会。而在这些研讨会中,看得到一大半以上评委的名字。
方方说,柳忠秧热爱写诗,热衷结交文坛朋友,喜欢“诗酒风流”,这是他的个人自由。问题在于:他不该在鲁迅文学奖初评前来做这些!
律师发声音
方方的律师王嵘昨天发布长微博,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他提出,两条涉案微博未侵犯柳忠秧的名誉权,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一是微博本身的文字内容未指名,二是方方所说的与评奖有关的“到处活动”确有其事。王嵘说,一方面,对具体诗歌作品的创作水平如何,对申报评奖者在评奖活动举行前“到处活动”的做法是否妥当,方方有权表达自己的判断,对此,原告柳忠秧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认可。另一方面,方方不点名地批评评委弃守应有的文学判断标准,即便要告,也只能由受到她批评的评委来主张权利,柳诗人不能越俎代庖,评委做得对不对,不属于柳忠秧可以状告的范畴。
法庭上,柳忠秧表示很委屈,他说他被公众认为在“跑奖”“贿选”和“请吃”。王嵘同样说明,方方的微博里并没有出现过这几个词,这些批评烈度远超方方的词是新闻媒体上出现的或网民所使用的。 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