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4日1时10分许,男子王某驾驶轿车行至徐汇区上中路龙川北路东100米附近时,遇民警设卡例行检查。民警手持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王某有酒精反应。民警要求王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测试,并拉了下车门,发现车辆反锁,遂伸手到车窗内侧想要打开车门。不料为了逃避检查,王某非但拒不下车,反而迅速关上车窗将民警伸入驾驶室的手臂夹在车窗中,并拖行民警快速行驶。拖行途中,民警不断和王某交流,要求他停车,但王某并未听取。在将检查民警拖行将近1公里后,王某减速后民警才挣脱。
此后,王某驾车逃回山东老家。两天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民警左肩部、左肘关节损伤,左肘关节活动功能受限,已构成轻微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民警也一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据王某供述,其当晚欲驾车赶往山东老家,晚饭时曾喝了半瓶啤酒。而他驾车时已经离喝酒有一个多小时的间隔,他认为已经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