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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7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检派员全面审查“辱母杀人案”
  本报讯 北京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昨天就备受关注的“辱母杀人案”发布消息,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根据法律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此前据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23岁青年于欢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聊城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于欢的母亲苏银霞此前借了100万元高利贷,月利息10%,但无力偿还。2016年4月14日,大约10名催债人员前来催债。在6小时里,这对母子先被催债者监视——母子走到哪儿,催债者跟到哪儿,连去吃饭也被跟随、看守;后来,母亲被催债者用下体侮辱、脱鞋捂嘴,而在警察介入4分钟即离开他们所在的办公楼之后,纠纷再一次延续。面对无法摆脱催债者的困局,于欢选择了持刀反抗,造成1死3伤。聊城市中院认为,于欢的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

  这一案件迅速引发公众关注,这个周末,众多部门都相继发声。

  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也发布称,已受理该案的上诉;山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随后也在当天发布消息称,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昨天下午发布消息表示,将在该案二审程序中依法履行出庭和监督职责。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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