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在苏州的流动人口办理小型客车登记将实行“积分制”。有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一年的为50分,连续居住时间每增加一个月加5分;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正常缴纳满一个月为50分,每多缴一个月加5分。2017年计分登记达标分值为100分。申请人分值当年内有效,第二年需重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