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门槛要提高?
12315热线受理预付卡消费投诉,从2003年到2013年的10年间增长了121倍。
听证陈述人、浦东新区金桥镇人大代表杨慧琳表示,预付卡消费纠纷是社会问题。建议立法加强监管,发卡商铺要有备案登记,有信用约束,一旦经营有变,要及时通知消费者;同时,发卡也要有门槛,企业达到什么规模才能发卡,不能想发就发,发卡单位还要交保证金,一旦违约,用于补偿消费者。
这个“门槛”建议,听证陈述人、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执行副会长范林根有不同意见,他说,“预付卡消费原本就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消费,不该提高门槛,不能因为门槛剥夺了小微企业的发卡权利。”
听证陈述人、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主任竺建平认为,监管部门一旦发现经营者采用类金融模式,超过经营能力发售预付卡,就要召集公益律师,评估潜在危害,发布消费警示,并可由消保委提起公益起诉。“地方立法还应明确‘无理由退卡’,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可以退卡,改变‘一买卡即套牢’的不合理现状。”
个人信息泄露谁举证?
“谁泄露了你的信息,对方地址在哪里,你损失多少?这些问题,我一个也回答不了。”听证陈述人王永康时常被骚扰电话困扰,他表示,举证难是消费者维权纠纷的重要障碍,就算是知道谁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也没办法固定证据。
“不妨换个思路,地方立法可以让商家来自证清白。如果商家无法证明手上消费者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就是非法获取。”听证陈述人、金桥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倪俊带来了“逆向思维”,他认为,正因为个人信息的价值难以确定,才应减轻消费者的个人举证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遏制不法侵害。
听证陈述人、上海江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思远律师也认同这一说法,“商家使用了消费者信息,一个预设的前提是,商家认为自己有权使用消费者信息。如果商家能拿出与消费者的事前约定,说明消费者已经授权商家使用个人信息,那么商家就是清白的;否则,就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田思远说,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重新明确举证责任,有利于鼓励消费者维权,震慑违法经营行为。
共享单车能否免押金?
“不同于传统消费,消费者对准二维码扫码这一刻,消费行为就发生了,共享单车企业就有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听证陈述人柳萍说,目前共享单车已为消费者投保人身伤害险,可否将防金融诈骗纳入其中,一旦“李鬼侵权”发生,让消费者有渠道获得保障。
“如果全市共享单车达到100万辆,押金总量就会突破30亿元,一旦企业破产,押金无法退回,后果严重。”听证陈述人、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表示,是否可以免押金,须立法明确。郭建荣建议,限量监管,在共享单车发展的规范化进程中,尽快普及电子地图、电子围栏,也是当务之急。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