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肉,贫穷年代的美食珍品,久违了!
在卤熟食品的家族中,猪头肉从来就是贱物。尽管难登大雅之堂,可在芸芸众生心中,猪头肉的位置是不变的:价廉物美,亲切随和,惠及大众,即使下层贫贱之辈,亦可享受它的美味。
上世纪70年代,离我家不远有家卖猪头肉的店很有名,也很特别,卖的是暴腌猪头肉及猪大肠之类最贱的猪身部位,却别出心裁将汤一起出售。一般而言,能将污秽气特重的猪头、大肠等整治干净,毫无异味,已属不易,这位高手却还另辟蹊径,将煮猪头和大肠的汤锅放在沿街门口,熬得浓白如乳,香气四溢。店内有小桌,称了猪头肉或大肠,可当场切碎盛碗中,冲入沸汤,一起品食。如买回家,可带容器舀浓汤带回,汤自然不算钱。我食后惊叹,世上顶级的美味,竟然在这路边店,出自无名氏之手。
后来随着城市改造,那家猪头肉店就消失了。
再后来,知道淮扬菜中有一名菜“扒烧整猪头”,这也许是让不入流的猪头肉登上大雅之堂的唯一尝试,且成功了。市井生活的审美化,就在这扒烧整猪头上得到充分展现。朱自清曾在《扬州的夏日》中写道:“夏天吃红烧猪头,在理论上也许不甚相宜;可是在实际上,挥汗吃着,倒也不坏的。”
世上的美景,或在奇峰险谷,或在寻常巷陌;美味亦然:珍稀的山珍海味是一种美,普通的猪头肉也不缺美的品格。体会到这一点,还得感谢友人老顾。有次聊天,感叹如今吃的东西多了,但好吃的东西却越来越少,老顾便介绍说,有一家猪头肉店,质量相对还不错,已发展了几家连锁店,有机会不妨可尝试一下。
于是特地起了个早,赶公交车前往。一个多小时路程后,终于看到那向往久矣的招牌。走近一看,大瓷盘中的猪头肉犹在,虽剩不多,足够我要的了。浸在稠汁中的红烧猪头肉基本完整,看起来已很烂,用刀轻切时一副软糯的样子。如愿以偿。
回家品尝猪头肉成了这天一件大事。入口酥烂,说明火候功夫已到,稍加咀嚼,即满口异香(猪头肉有特殊香气),可喜的是烂而不绵,肥而不腻,滋味浓郁醇厚,肥腴部分似比瘦肉更美。从风格看,浓烈而不乏婉约、柔媚。果然名不虚传。
在食物品种缤纷多彩、极大丰富的今天,在人们对高脂、高胆固醇谈之色变、避之惟恐不及的时风下,猪头肉早已被冷落,被边缘化了。可猪头肉永远有知音在。经过认真烹调、精心制作,不入流的猪头肉同样会成为珍馐美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