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月星表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需要采取很多配套的政策措施,重中之重就是要建立起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从现行推出的一些政策措施来看,比如郊区设施建设补贴、垃圾导出区和导入区之间环境补偿政策,还有文明创建过程中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指标体系,还有“绿色账户”等活动,这些对于市民群众参与分类减量工作都有激励和约束作用。
陆月星介绍说,从2004年9月起,市政府已经发布了《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本市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近年来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工作有序推进。2011年,全市各区共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约6.9亿元,较好地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的环境污染治理原则。
而对于居民的垃圾收费问题,陆月星称,市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持积极而慎重的态度,将在积极跟踪、研究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情况,特别是总结一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上海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居民收入水平和支出结构以及收费的各种可行的方式方法,研究出一个符合上海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