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警方调查小组在宜春找到这辆大货车和司机时,这名司机感到很吃惊——他并没意识到,他的大货车制动毂会甩出一片碎片,导致吴斌死亡。回宜春后他把车送到修理厂时,还是修理厂发现一个制动毂有问题,才更换了。
北京实地律师事务所主任范柏松表示,如果公安机关认定是“交通意外”,大货车司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应依据法院判决。虽然警方将此事定义为“意外”,范柏松律师认为如果司机存在酒驾、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他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司机在出车前有义务检查货物是否捆扎牢固、车辆性能正常。
另外,北京法学院教授、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储槐植认为,判断司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他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如果司机在出车前知道制动系统有问题,但是抱着“爱掉不掉”的侥幸心理,这种直接的故意造成了间接的责任,司机应该对吴斌的死负责。
两位专家均表示,如果让司机承认这种主观故意非常困难,司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公安机关大量的技术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