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执行人限制最高消费,不是新鲜事。2010年9月,苏州金阊法院在全国开出首张限制高消费令,南京玄武法院紧随其后公布了一批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不过,记者回访发现,这一倒逼履行还款义务的做法正悄悄被许多基层法院弃而不用,“限高令”遭遇尴尬。
早在2010年,全国就实施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苏州金阊法院对一位曾中500万彩票大奖的欠款人开出全国首张“限高令”,轰动一时。苏州金阊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当年法院限制其高消费,但至今也没有什么执行结果。近3年来,苏州发出30多个“限高令”,但真正限制了高消费的案例几乎没有。
对“限高令”弃而不用,多家法院看法趋同。南京玄武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荣说,发布“限高令”,最大的作用是震慑被执行人,让社会监督他,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但后期监管无法落实,可操作性不强,法院无从知道被限制者有没有坐过飞机,有没有挥金如土。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却发现,在下发判决书前几日,邱某将账户内60多万资金一次性转入其他账户后逃匿,至今没有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