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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1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做“房奴”
哪来“房主”
吴祝华
  提到“房奴”,先说个真实故事。笔者一位战友的父母工作生活在三线城市,平时省吃俭用,终于在退休时凑足购房款,买上了房子。可因平时过于节俭,加上装修房子过度劳累,乔迁新房不久,老父亲暴病离世。老母亲也因老伴的离去感到特别孤单,不多久也离开了人间。这则故事告诉我们,攒足钱不欠款购房,虽然无债一身轻,但可能享受的时间缩水很多。这才叫真正意义上的“房奴”。

  上世纪90年代末,楼市交易清淡,房价较低,中心城区4000元/平方米已经能买到很不错的房子了。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笔者选中现住小区三室一厅的房子,总房价约40万元出头。拿出所有积蓄并向亲朋借了点付了首付,80%的大头向银行按揭贷款20年,向银行月还房贷2000多元,然后把原来住的一室户售后公房出售用于装修。

  按原先预算,家庭正常收入减去正常的日常开支,加每月还贷2000多元外,节余已所剩无几。随着单位效益不断提升,员工收入随之提高。加之每年年底都有一笔奖金,所以,我把结余的闲钱每年一次向银行提前还贷,以减轻利息支付。从银行放贷到借款还清用了近10年时间,提前10年还清贷款。按照现在市场价格计算,现居住的房子至少也值300万元以上吧。但自己住就体现不出价值,就像股票市值,账面上看涨了多少赚了多少,不抛出只能是纸上富贵。

  我们工薪阶层要想自己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如果得不到亲朋的资金支持,向银行贷款买房,用明天的钱享今天的生活还是可行且容易接受的。但要通过做“房奴”发财,必须具备二套房子,一套自住,一套出手,否则就不是加引号的房奴了。尽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房市的宏观调控没有松懈,但就当前的房价和普通居民的收入相比,一般人也承受不了通过当“房奴”而发财。就工薪阶层而言,不做“房奴”,哪来“房主”?!   

  吴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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