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仁篇载: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苟,一般释为如果、假如,作虚词。不过,古代学者多训为诚,然字书不载。有当代学者考证,金文苟与敬为同一字,敬可引申出诚义,故苟训诚。两说皆可通,但诚义似乎更胜一筹。
恶,从古至今有两解。一读wù,厌恶;无恶即没有什么厌恶的了。一读è,很坏的行为;无恶即不做坏事。此章之前一章孔子刚刚说过“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阳货篇孔子答子贡问时也明确说君子“有恶”,怎么志于仁就没有厌恶了?说不通。孔学非宗教,爱憎分明是其特点之一。故应取后解。
本文复述此章大意:“诚心诚意立定志向实行仁,就不会做坏事了。”
一个人修养自己,根本是在心中立志大爱、大公,立志向往真、善、美。果真如此,自己的言行之中就不会多怨、偏私,就不会有假、恶、丑的存在。可能有时会犹豫、纠结,那只能是“志于仁”还不够坚定。经过思想斗争,以正压邪,最终还是可以做到“无恶”。
人性中有善有恶。立志向善,恶并未消灭,而是潜伏于心灵的角落,在适当时机仍会顽强表现。所以,有了志向和目标之后,要抑制不时露头的负面倾向,防止志向和目标的动摇。这种抑制是自己与自己的斗争,用善压倒恶,用正能量战胜负能量。这也就是自我约束,扎实,不浮泛,节制,不放纵。约束自己,是做到“无恶”的关键一环。何况,“志于仁”本来就要体现为日常生活、工作方方面面的“无恶”。
孔子说:“以约失之者,鲜矣。”(里仁篇)以,一般均释为介词,表原因,作因为讲。约,束也,指自我约束。失,过失、错误。鲜,少。“因为约束自己而犯错误的人是很少的。”愚以为,这句译文没有大问题,但稍显别扭。倘把以看作结构助词,表肯定,意为得以、能以,可不译(多数结构助词无需译出),读起来会更加流畅。一位古代学者解释孔子此语甚好:“内束其心,外束其身,谨言慎行,审密周详,谦恭自牧,皆所谓约。以约则鲜失,敬慎不败也。”(《论语集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