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现象并非偶然。记者昨天晚高峰蹲点2小时调查发现,不仅“抢黄灯”交警基本不罚,其他开车打电话、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等很容易判断的违法行为,同样没有受到严格惩处。
交警执法还不给力
昨天傍晚,记者先来到长寿路武宁路路口。一名戴“雷锋帽”的交警在路中执勤。记者发现,这个路口的信号灯都有红绿灯倒计时装置,加上路口因地铁施工变得有些畸形,车辆通行速度并不快。
尽管如此,在40多分钟内,“抢黄灯”现象仍时有发生。由于不时有车辆积压排队,有时“抢黄灯”直接导致“拖尾”。对此,执勤交警一直没有任何表示。
除了对“抢黄灯”没有说法,对眼皮底下先后发生的两次司机打电话行为,交警也没有理会。晚上6时许,记者来到武宁路东新路口。这是一个丁字路口,在沪西电影院边上,往来的车辆和行人流量都很大,有交警执勤。记者观察近半小时发现,除了偶发的“抢黄灯”现象,武宁路上机动车右转进入东新路时,不避让行人的现象非常明显,有好几次都是硬从人群中挤了过去。交警对此也没有处罚或提醒。
有交警值勤的路口如此,没有交警执勤的路口更加明显。晚上6时29分,中山北路武宁路经历了一次绿黄灯转换,由于路口宽、车道多,记者惊讶地发现,双向竟有超过10辆车同时“抢黄灯”。晚上近7时,记者在万航渡路长寿路看到,一辆沪NB号牌的银色奔驰车不仅不让行人,在开上斑马线后竟然停下开始等人,使过马路的行人不得不走到斑马线外绕行。
市民支持严格执法
交警部门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在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有60%以上处于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其中90%的事故是发生在“黄灯”“红灯”期间,其中“黄灯”出事故占一半以上。
“抢黄灯”在上海究竟罚不罚?记者昨天多次询问交警部门,都没有得到正面回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告诉记者,现在处罚依据、处罚手段都不成熟,如果要罚,容易引起纷争。
对“抢黄灯”新规定,行人十分支持。市民吴玉玲女士说:“黄灯要慢慢开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事情,但现在的司机看到黄灯一个个都急吼吼,开得很快,这样很容易出事。”
据了解,“抢黄灯”并非首次被明文禁止,早在2004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为何此次会引发“黄灯危机”?追根究底,还是一直以来释法不清、执法不严造成的。因为缺少执法,黄灯从警示慢行,变成了提醒快开。这其实和“中国式过马路”一样,已经积重难返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执法不严、执法尺度不一,其实是对法律最大的损害。
今年元旦期间,本市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993起,同比下降1.1%。其中,“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引发的事故4起,同比下降89.5%。可见,驾驶员的守法意识有所增强,说明“最严交规”的震慑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如何把这种震慑作用延续下去?必须通过严格执法来实现,不然时间一长,很容易再次落入“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怪圈。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