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售后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制定于1996年,2012年9月微调;商品房物业服务费分等定级标准制定于2005年,至今没调过,这导致住宅小区调整物业服务费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现在,不少物业公司用工成本增加,收不抵支。请物价部门尽快修订完善物业费收费标准,可根据当年的物价指数和工资标准每年浮动,既要兼顾物业企业的利益,也要照顾市民百姓的可承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