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奖励对象是2009年1月1日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如果奖励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从企业退休的符合条件人员,张榜公示7天,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奖励直接发放给本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