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自招,我是烟民。这个身份,不太环保。
春节前后,休假三周,去美洲旅行,箱子里,除了换洗衣服,还带了一条烟。各位猜猜,三周下来,我抽了多少?竟然不到两包。原因,自然是室内不让抽。
有读者可能会问,禁烟如此,一定是发达国家吧?没错,是在美国。不过,其间,我还去了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首都圣何塞,就像我国中西部的小城。可是,在那里,宾馆、餐厅、酒吧,一律禁烟。同样的局面,在不少发展中国家,也遇到过。
人的自制力,是有限的。明知吸烟有害,可是总有我这样的人,吞云吐雾,害人害己。怎么办?办法只有一个,立法禁止。
我们已经有了“控烟条例”。所谓控,就有弹性。所以,条例实施三年,效果并不理想。有识之士提出来,上海应该立法,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
有些担心,是多余的。人家禁烟了,餐厅酒吧照样宾客如云;大家都不抽,烟民如我,也并不很难受。
禁烟利国利民,该禁则禁。哥斯达黎加能做到的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做?
(相关报道见A4版·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