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有关部门决定,在现行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规定的框架下,4月份投标拍卖首次出价阶段试行增设“警示价”。“警示价”为前3个月(1、2、3月份)投标拍卖平均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这次是83600元。当投标拍卖者在首次出价阶段所出的价格高于“警示价”时,系统将跳出提示框“请您在不高于83600元的范围内出价,否则系统不予接受”。
“新牌上新车”,指的是“新增机动车额度仅用于本市新增车辆上牌”,即用户通过私人私企机动车额度投标拍卖途径获取的额度证明,仅限于本市新增车辆上牌使用(含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小客车辆)。目前,相关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这项举措可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黄牛”利用二手车囤积牌照炒高价格。当然,已有沪牌的市民换新车,在相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把老额度转移到新车上。
同时,继续严格执行新增机动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婚姻、继承等情况除外)的措施。
自4月20日起,二手车办理带额度过户转让手续后1年(含1年)内,不得再次办理交易过户、转籍、退牌等二手车业务(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婚姻、继承等特殊原因除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详见A3版·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