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物流公司当经理的李先生认识了开服装店的钱小姐,被她的外貌吸引。为了追求钱小姐,李先生谎称自己是单身汉。经过约一年的追求,最终李先生抱得美人归。当时,钱小姐正在筹钱准备购买房屋,于是,李先生通过银行转账,为钱小姐支付了6万元购房款。
去年,王女士突然发现家中银行存款缺了十多万元。她立刻找到李先生询问。李先生将实情告诉了王女士。王女士并没有找钱小姐算账,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下钱小姐也不买账了,她表示,李先生为自己支付的6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王女士无权要求返还。
可让钱小姐意想不到的是,李先生竟然站在王女士一边,不但要求她还钱,而且还拿出了一份账目清单,上面列明李先生前后为钱小姐支付的各类费用16万余元。而且李先生还表示,当时自己将账目清单写好后,还专门拿到钱小姐店里,让钱小姐签名。对于账目清单,钱小姐表示自己没有签过字,并向法院申请签名笔迹鉴定。经鉴定,账目清单上的钱小姐名字的字迹与钱小姐自己签名的并非一人书写。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夫妻共同财产6万元无偿赠与钱小姐,且未与王女士协商,损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益,故该赠与行为无效,钱小姐应予返还。对于李先生提供的账目清单,结合李先生对清单形成经过的陈述及鉴定结论,均存在重大疑点,法院对该证据不予采纳,故对王女士要求确认其他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其他款项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