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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1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的革命引路人陈展(2)
王火
■ 上世纪50年代,华东工业部部长汪道涵(右二)与华东矿冶局副局长陈展(右一)在一起
  ◆ 王火

  我在1947年3月9日写过一篇通讯特写,题为《上海滩的潮汐》,由上海寄发在3月15日的重庆《时事新报》上发表,文中有这样的文字印证:

  “三月一日政府令京沪渝等地中共办事人员限期一律撤退,从国共战事发生以来,双方不绝如缕的和平希望,至此遂演成正式破裂,苦闷得麻木了的人心,对于目前的中国情势,又能作怎样的想法呢?倒并不是留恋这一二百个中共的办事人员,只是对于正式揭幕了的残酷内战,对于中国未来的前途,因着和平的不能觅得,谁能够不忧心如捣!?谁能够不长叹欲哭!?

  “三月三日我去到马斯南路107号中共代表团联络处,刚望见那一座三层楼的西式楼房时,两个武装警察拦住了我。我的记者名片,因为局势严重,并未发生作用。祝华、陈家康、潘梓年、华岗……都见不到!三月五日上午,他们一共三十多个人,全部登上了凯旋号车,由上海先到南京再转飞延安,为了和平谈判而成立的‘中共代表团上海联络处’从今以后成为历史名词了,和谈已经死了!我回到住所,将去年夏天在南京参加中共记者招待会时拿回来的政协文献、停战整军文献等,一齐丢掷在熊熊燃烧着的炉灶里。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自己的热情也死绝了!”

  陈展突然被特务逮捕

  陈展一直以商人面目为党进行地下工作。后来,在我介绍下,他与我家一位经商的亲戚汪国华相识。当时,党办了个地下兵站“笙记行”,在上海外滩中国银行大楼上租了写字间,这写字间就在沙千里律师事务所隔壁。陈展是地下兵站“笙记行”的经理,他与汪国华合伙在上海秘密采购医药、钢铁、纸张、五金等苏北解放区急需的物资后,秘密找通关节由上海运往苏北。陈展手中有空白信笺,上有曾山同志的毛笔签名。用这信笺,船只到苏北解放区后就是介绍信兼路条,他曾将信笺交我收藏保存。汪国华是个巨商,在上海商界颇有信用,在资金、采购、掩护上都能出力。地下兵站的工作本来一直很顺利,但到1948年深秋,地下兵站竟被特务侦知,“笙记行”遂被敌人破获,陈展也被捕入狱,形势严峻。他在淞沪警备司令部大牢受尽了酷刑。我得知“笙记行”被抄查,又怕特务来我家中抓人并抄家,立即毁去一切可能会造成不利后果的书刊物件,并去与汪国华商议应对办法。

  那晚下雨,我在楼下靠弄堂那间厢房里坐着,忽听玻璃窗上轻轻敲响三下。这是我与陈展及祝华(此时祝已撤离上海)等约定的暗号。我大吃一惊,忙去天井里开门,谁知门一开,雨中站着的竟是一个打雨伞的国民党中尉军官,将我吓了一跳。他问:“你是王洪溥吗?”我点头说“是。”他马上说:“走,进屋谈。”我将信将疑、心情忐忑地将他带到厢房里,他突然说:“陈展让我来找你的!”我问:“他怎么样了?”他说:“上了重刑,但还不要紧。”我故意说:“他太冤枉了!怎么抓他的?”那上尉从袋里取出一包香烟,从烟盒里掏出一支香烟,在手上将香烟撕开,烟丝中有一个极小的纸卷出现了。他将纸卷递给我说:“你看看!”我忙去台灯下打开纸卷一看,只见纸卷上写着蝇头小字,确是陈展的笔迹。现在还模糊记得写的是:

  溥兄:我为将本求利运货去苏北被捕,现押警备部大牢。我是正当商人,实在冤枉。因触犯紧急治罪条例,可判死刑,望速请凌老伯与七姐救命。

  那中尉见我收到纸卷并看了,只说:“快想法救他吧!”拿起伞来就冒雨走到天井里了。我给他开了大门,目送他在雨中黑暗里远去(解放后听陈展说,这中尉是一个打入敌人警备司令部里的同志),心里五味俱全。我上楼将这事告诉了母亲,又去南昌路光明村汪国华家与他一同商量。当晚我就坐火车前往南京,找凌铁庵老伯和凌起凤(即陈展所说的“七姐”)求救。为救陈展,他们父女特地到了上海,找了上海各方人士营救。

  当时,找了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主任委员方治,找了在上海有帮派势力的监察委员杨虎,找了掌握实权的新任淞沪警备司令陈大庆,为此在上海国际饭店十四楼宴请了他们。席间提出:亲戚陈展是正当商人,无政治问题,做物资交流生意,现关押在淞沪警备司令部大牢,请求保释。但陈大庆自恃是蒋介石的“天子门生”,当时受到重用,做了汤恩伯的副手兼淞沪警备司令,非常骄横,说是要回去查问一下,含糊地说“该放就放”,实际却是说“不该放就不能放”。最后,因“案情重大”,陈展等不久被押送到南通李默庵为司令的第一绥靖司令部去受军法审判了!

  怎么办?军法审判意味着陈展随时可能被枪毙。汪国华是南通人,但他不敢在南通出头露面。他说:“只有用钞票开路,到南通把金条放在军法官面前才能救陈展的命!”

  我去打听情况,得知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南通指挥所军法处在南通城里,第一绥靖区副司令官顾锡九兼任南通指挥所主任,他是当时参谋总长顾祝同的堂弟,手下有六个团,经常在苏北清乡,军法处属他管。我找了当时颁布的《匪区交通经济封锁办法实施细则》来看,见口气十分严厉,随便杀人是十分可能的。于是,我同母亲商量,也同汪国华先生商量。母亲说:“让洪溥陪我去,就说陈展是我干儿子,又是我女婿。我用母亲的身份出面,比谁都好,有洪溥陪伴,许多事他都能办,你们都可以放心。”我本意是独自一人去南通活动,但母亲说得有理,我虽不放心,也只好同意这个方案。

  于是,四处设法并罄家中所有积蓄,汪先生也送来了条子(当时黄金分成大条子与小条子,又叫“黄鱼”,大的十两一条,小的一两一条)和银元,我们很快就坐夜行船去南通了。

  去南通用金条买人头

  那个冬天特别寒冷,船行一夜,朝阳初升时分抵达南通天生港。江面一抹通红,岸上破烂嘈杂,一些军装不整的零散国民党士兵夹杂在衣衫褴褛的农民中间,一派兵荒马乱的感觉。我和母亲初到南通,两眼一抹黑。我当时名片上有三个记者头衔,即重庆《时事新报》上海、南京特派员,上海现实杂志社记者,台湾《新生报》上海、南京特派员。起初,我认为有这些头衔的名片便于我做营救工作,但后来一张名片也没有用。我同母亲雇人力车想到军法处附近找旅店住下。车夫说:“弄不清军法处在哪里,但有个关犯人的大牢在城北,隔上几天就有人在那里被枪毙!”我就叫人力车把我们拉到靠近大牢附近的旅店里去。那两个车夫很机灵,把我们拉到一家叫做“吉祥旅店”的小旅馆安顿下来。

  住店时,职业一栏,我填了“商”。我觉得填上“记者”政治性太强了,不好。

  说来也巧,这旅店里平时常住些探监的犯人家属。那老板是个黄脸皮的瘦子,脖子有点歪,总是抽着香烟,穿件土布棉袍,人挺精明。他同军法处的人有联系,实际是替军法官的管大牢的人员牵线的。探监的犯人亲友找了他,出价合乎他和管牢的人员的心意,就可以去探监,甚至可以替犯人减刑办保释。被枪毙了的人犯,家属要收尸也得花钱,完全像做生意一样。

  这时,国民党败局已定,好多败兵从西边撤退下来,纪律坏,抢劫、强奸的事也多,传说不久驻军全要撤往江南。有钱人逃离南通的已经不少,军心早已不稳。我觉得这是好时机,同时又觉得陈展的事必须抓紧办,要是迟缓了,怕一旦有变,便不得了,所以我和母亲都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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