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16日,埃及前总统穆尔西因越狱罪被判处死刑。同日,埃及西奈半岛3名法官遭枪击身亡,当局怀疑案犯借枪击案抗议穆尔西被判处死刑。
在现代社会,每年都有不少刑事或民事案件通过法官的判决定纷止争,其中一些人或被送进监狱,或被送上刑场,但法官本人因此受到报复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如果法官完全按照法律判决,且法律是公正的,那么当事人所受到的惩罚,实际依据的是“公意”,是公众对他的惩罚。法官在惩罚形成过程中,扮演的是执行公意的角色。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理论上不会存在任何私仇,他没有任何理由报复法官,而且在这场惩罚中,他没有任何具体的仇人。
埃及3名法官被杀,如果与穆尔西的判决有关,只能说明在整个事件中,法律已经不被普遍尊重,不尊重法律的,要么是法官或开枪者,要么双方都不再把法律当回事。被处罚者及其拥护者与法官之间,不再是“公意”的对决,“公意”退场,双方结下私人恩怨。
现代社会仍在活生生上演的戏码,古人已经想到。《韩非子》中记载的一个故事,讲的是相同的道理。
且说孔子在卫国担任相国,他的弟子子皋担任狱吏,子皋曾依照刑律,砍掉了一个犯人的脚,这个被砍脚的人后来给子皋看守大门。
后来有个人在卫君面前中伤孔子,诬告孔子图谋造反。卫君准备捉拿孔子。孔子听到消息赶快逃跑了,弟子们也跟着逃跑。子皋刚逃出大门,断脚守门人就带着他逃到门边的地下室,抓人的官兵因此没有捕到子皋。
半夜时分,子皋问断脚守门人:“我从前不能破坏君王的法令,不得已亲手砍下你的脚。现在正是你报仇雪恨的时候,为什么你竟然肯帮我逃亡?我凭什么得到你的帮助?”
断脚守门人说:“我被砍掉脚,本来就是罪有应得,无可奈何的事。但是当您按刑律,受理我的案子来给我定罪时,您反复推敲法令,不断为我说话,很想免除我的罪责,这些我都很清楚。等到案子和刑罚决定了,您心里的难过,都表露在脸色上,这些我也清楚地看在眼里。我知道您并不是出于私心才这样对待我,而是您天性中的仁爱之心本来如此。这便是我为何心悦诚服,并且要报答您的原因。”
在古代社会,所谓“王法”就是“公意”。子皋是王法的执行者,如果子皋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刑律,那么断脚者如有不满,首先应该对着王法去。而如果子皋在执法过程中夹带私利,比如按律砍一只脚,结果他判决砍两只脚,那么两人之间就结下了私仇,子皋日后如遭报复,那是他断案不公种下的恶果。恰恰子皋是个有仁爱之心的人,在整个断案过程中,表现出对断脚者的同情和爱护,而这种同情和爱护也没有影响到他依法办案,在危难之际,感念于心的断脚守门人帮了他的大忙,于情于理都是说得过去的。
韩非子引用孔子的话评价道:“善于做吏员的人树立恩德,不会做吏员的人树立怨仇。‘概’,是用来刮平斗斛的器物;‘吏’,是公平执行法度的重要角色。治理国家的人,不可失去公正。”
养成文明社会的基础和前提是尊重法律,按规矩办事。而前提中的前提,基础中的基础,是法官和断案者首先必须遵守法律。往高了说,这是为文明社会奠基;往低了说,是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
为谁断案?既是为了社会,也是为了个人。断案者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