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窦云晏认为,居民抵制养老院进社区,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多个城市发生过。大多居民是担心小区资源被占用,但如果养老院能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将养老资源共享一些给居民,或许可以减少一些矛盾。“大家年纪大了总归要养老的,太远的郊区老年人也不愿意去,如果能在市区有养老院当然最好不过,但前提是不影响居民原有的生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是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个重要方面。养老院是大势所趋。养老院建在小区,影响肯定有,但只要能把对居民的影响消减到最小,就应该支持建设。”
窦女士告诉记者,对于福利事业的发展,民营化是一种手段,但要使其稳定发展、造福于民,少不了政府的支持。在微利的社会福利事业领域,民营资本还需要呵护,应该得到相关政策的扶持。如果任其自生自灭,这项利国利民的爱心事业将会遭受冷遇。在发展养老机构增量时,国家应落实好民办公助的政策,鼓励民办养老院发展,给予适当补贴;而在盘活存量时,应实行公办民营的政策,如果民间力量有进入的意愿,就应该通过改制改造给民间力量兴办。
“居民有没有权利阻止养老院的建设?若有,这个工程是怎么开始的?若没有,现在怎么又因反对而停止了?这不是很奇怪吗?”读者李静云表示,上海的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养老院建设非常有必要;但上海地租昂贵,养老院的选址确实应慎重考虑,除了政府和投资方,也应听取居民意见。“居民之所以严加阻挠,是因为他们认为养老院不吉利,但衰老和死亡都是自然现象,相关的舆论宣传应当做好。”
“可以引入多元主体,建立民主协商机制,请利益相关方及政府代表进行协商,在政府和居民之间建立沟通桥梁,达成协议,再进行建设,才能让小区和养老院和谐共生,或者文中提到的请第三方的专家来解释也是一个解决办法”,读者王斐彦开启了“社会学模式”:“这是一种典型的‘邻避效应’,即‘政府建养老院我们支持,但不要建在我家门口’,这是很不科学的,难道要把养老院建在深山老林吗?”
其实,一方面是民营投资,一方面又具有社会服务性质,民营养老院本身就会引起一定争议。在养老需求极度旺盛的一二线城市,如何让一家民营养老院顺利开办,让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养老市场呢?读者刘文轩提出,政府应该反思:建一个民营养老院,应有哪些程序批准、执业证书,并满足哪些条件等,“让投资人有一个合理的渠道去了解这些信息,而不是先批准后反悔,让他们‘吃哑巴亏’,这对其投资信心打击很大,所以政府的行政职能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
本报记者 李一能 实习生 朱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