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会费委员会主席格雷贝尔近日就2016年-2018年联合国的经常预算和维和摊款比额提出了建议,将中国的分摊比额从2013至2015年的5.148%大幅度提升到7.92%,这将使中国成为第三大会费提供国。
近年来,中国缴纳联合国会费的金额一直在增长,2004年至2006年为4100万美元,2007年至2009年增加至4800万美元,2010年至2012年大增到7500万美元,而到了2013年至2015年度则猛增而超过1.3亿美元,排在全球第六位。从增长速度看,超过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虽然中国GDP(国内生产总值)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仅居世界第85位,根据世界银行每人每日1.25美元绝对贫困线的标准,中国目前还有近2亿人口尚未脱贫。正如王民大使所说,中国“属于不折不扣的发展中国家”,当然不应承担比发达国家如德法英日更多的联合国会费。
在最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一致通过的《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有一条明确的全球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称之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在落实社会、经济、环境三位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所承担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在联合国会费的分摊问题上,我们同样应当坚持这样的原则。
(作者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