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论语》智慧,探讨现代社会问题,诸如博爱、平等、自由、民主等,是一种有趣的思想实验。实验不同于实践。实践验证真理,是对是错,不容置疑;实验测试假说,或对或错,皆有意义。专栏之文,无“述圣”之心,有试错之意,故名《孔门思想实验》。
—— 题记
孔子说,仁者,爱人。仁者之爱,不是爱,是恕。
爱一个人易,抽象地爱“人类”亦不难,难的是爱天下众人。不信,到火车站候车大厅看看或挤一下高峰时段地铁,那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的景象,常会让人有“不能也,亦不愿也”之叹!
人间之爱,必有亲疏、远近、深浅,也必有不爱、厌恶、憎恨。
爱,虽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却不是构建社会秩序的基石。孔子说:“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论语·颜渊10》)孔子将“爱”归于“惑”,自有其深意。有个成语,叫“爱恨情仇”,也许可以道出其中缘由——有爱必有恨,情亦会生仇。恨仇之间,乱必生焉。
在孔子看来,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关系不是爱,而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进而言之,人类社会秩序的基础也不是爱,而应是恕。就像任何政治制度的设计不能基于人性之善,而要基于人性之恶一样,一个社会的规范也不应高挂于“爱”,而该筑基于“恕”。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人人要有“奉献自己”的精神,过于理想;而一个以“恕”为基础的社会,大家恪守“不伤害他人”的准则,更为现实。
恕的重要,还在于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伦理原则,也正在此处,孔子学说凸显出独特的思想价值。
解析一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发现:恕是“己”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以“不欲”的共同感受为相互制约,并通过“勿施”来实现。
这里,“勿施”是达到“恕”的关键。如果说“施”是“做”什么,那么,“勿施”就是“不做”什么。据此,可以推导出“恕”的三原则:
1)人与人之间关系,不仅取决于“施”,更取决于“勿施”。
2)人之“不欲”,或难有一致,但于“勿施”,可有共识。
3)恕的力量就在于主动地“勿施”。
这三原则揭示出“恕”的深刻含义和内在逻辑,又颇具实践意义,值得逐一详述。
原则一:人与人之间关系,不仅取决于“施”,更取决于“勿施”。我们知道,人与人成为朋友,常常始于相互“做”了什么,比如,释放善意,提供帮助,但友情的维系,更多在于彼此间“不做”什么,比如,不诋毁、不欺骗、不背叛、不出卖。“做”什么,可以赢得友谊;而“不做”什么,才能使友谊长存。
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讲的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关键两条却是:“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都是双方承诺“不做”什么,没有这两条,其他三条都是虚辞。
原则二:人之“不欲”,或难有一致,但于“勿施”,可有共识。不将己之“不欲”强加于人,是人与人相互关系的底线,不过,人之“不欲”,就像人之“所欲”一样,基于各自本性和不同经验,有时并不完全一样。你之“不欲”,未必就是他人之“不欲”;而他人之“所欲”,可能正是你之“不欲”。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常因“不欲”或“所欲”之不同而引发。
管控此类冲突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强求双方的“不欲”或“所欲”一致,而是在 “勿施”方面达成共识——就是双方确认哪些事情“不做”。冲突双方,如果在“勿施”方面能先达成一致,最终就有望解决分歧。反之,如果在“勿施”方面都难以取得共识,冲突的爆发终将无法避免。
原则三:恕的力量在于主动地“勿施”。 “勿施”,不是消极的“无为”,而是积极的“不为”。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是说君子有些事做,有些事不做。这里,“不做”什么,是一种有选择、有意向、有影响的主动行为。“勿施”并非不能“做”,而只是选择“不做”,既是一种克制,也是一种力量。
即使在对抗性的关系中——当有人想将自己的“不欲”强加于他人之时——“勿施”也可以成为一种抗衡力量,当然,前提是要让对方知道,你选择“不做”不意味你不能“做”。中国拥有核武器,却宣布“绝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可谓深得恕道之精髓。
恕的三原则,告诉我们如何处理相互关系、如何化解冲突、如何抗衡外部压力,是否可行,可以在实践中自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