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所属中钢钢铁公司等2家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3亿元、成本2.87亿元。”
“2012年-2013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邮电器材公司华北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24.82亿元、成本24.5亿元、利润3200万元。”
“2012年-2014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成本各23.49亿元。”
——在审计署审计的20家央企中,涉及虚增收入的企业达到九成。其中,最常见的方式便是违规开展购销,至少有5家央企通过此法扮靓业绩,收入“水分”总计达到206.7亿元。
“2013年11月-2016年11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风机购销等,虚增收入和成本,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1.47亿元、成本1.45亿元。”
——虚构业务也是这些企业常见的虚增收入方式。
“70家国有钢铁企业中,仅有10家左右略有盈利,其余全部亏损,可不少钢铁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的却是‘盈利’。比如一家钢铁企业报表显示盈利20亿元,结果调查发现,这些钱是通过卖资产得来的,企业把这笔收入‘做’成了‘盈利’。”
——全国工商联冶金企业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说,为了防止银行断贷造成资金链断裂,在煤炭、钢铁等行业,财务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
“以前企业一年期以上贷款占60%,现在只占5%至6%,而且利率还上浮了20%至30%。现在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如果有一笔银行贷款发不下来,公司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
——中部某省一家大型钢铁企业负责人说。
“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从基本性质和发生机制看,统计造假与我们熟悉的其他各种腐败现象并无本质区别,归根结底是‘权力滥用’的结果。从社会危害看,与其他腐败现象相比,‘统计造假’同样毫不逊色,它不仅会对‘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构成致命性的杀伤,而且会严重干扰、妨碍基于‘统计真实’所作的各种判断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并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光明日报
“近年来,国资委系统对央企的业绩考核压力不断加大。特别是2016年12月,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济增加值(EVA)成为央企业绩考察的核心指标经济。这种考核方法比此前单纯注重税后利润的考核机制,更注重资本成本,相对来说是更加严格的考核制度。并且它直接与领导业绩和员工薪酬挂钩,这就客观上使得一些央企从领导到员工,都更有了业绩造假的动力。”
——新京报
本栏编辑 程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