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江区某商圈两户商家将公寓改成按日出租的短租房,被警方查处,两名房东也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将民居改成“民宿”,并非新事。“经典石库门,迷你一室户,适合情侣或旅行家,感受上海的摩登与怀旧”“毗邻迪士尼,浪漫两居室,欢迎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打开网络短租平台,“民宿”信息令人目不暇接,房源多是散落在申城各地的普通民居。
无证经营,违法违规毋庸置疑。看似美好的人文互动,其实暗藏着安全隐患。
今年3月,市消保委发布了针对10个网路平台上的40家特色民宿的消费体察:“33家民宿内没有灭火器,38家内没有急救包及逃生通道图,7家民宿的门窗不能从内部反锁。”此前,一名通过短租平台在杭州订房的摄影师,入住后价值6万余元的行李失窃,网站、房东均拒绝赔偿。
不仅房客,房东也难高枕无忧。不同于宾馆酒店,民宿、短租房的入住手续简单,缺少与公安联网的身份登记系统,租客是否存有违法嫌疑、是否携带违禁物品,无从判断。在武汉,一名“民宿”老板就在租客离开后发现,木床被砸垮,空调和地板有烧毁痕迹,损失达上万。
其实,由民居改成的日租房,只是借“民宿”之名,行“旅馆”之实,与真正意义上的“民宿”相去甚远。
去年,浦东新区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特色民宿业发展的意见(试行)》,对特色民宿的开发经营主体、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环境等设置相应标准。日租房,显然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肯定了“客栈民宿、短租公寓”等细分业态;2016年初,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也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民宿出租”。
符合共享经济的大趋势,契合生活方式的个性化,作为新业态的民宿,值得支持与鼓励,亟待管理与指导。
不具备商业经营的资质,未经过相应备案及审批,作为日租房的民居,则面临整改或取缔,容不得钻空与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