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每位业主在房屋买卖时就签订了《管理规约》,商品房销售时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中的附件五,就有一份《临时管理规约》,与销售合同同时发生法律效应。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就会形成一个《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对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
建设和谐小区不光需要物业的努力,每位业主都应该参与其中,只有双方面携手共同努力,以诚相待,共同努力和呵护,小区氛围自然会和谐。
文/实习生 赵萌萌
不当装修,物业无奈充当老娘舅
在买房时,每位业主都签订了《管理规约》(以前称业主公约),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按照《管理规约》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甚至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管理规约》的存在,以至后来做了许多违反规约的事自己却不知道。
家住天安花园的李先生曾经因为装修时切割楼板跟邻居闹得不可开交。李先生认为装修是在自己家进行的,自己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外人无权干涉。但是天安花园房龄已有7年,地面有下沉现象,切割楼板会影响到墙体和楼板的承受力,可能会影响房屋安全。
邻居认为李先生的装修严重影响了大楼其他人的居住安全,多次劝阻无效后,邻居便集体找到物业,希望物业能出面解决。物业与业委会一致认为切割楼板的行为给房屋带来安全隐患,侵犯了楼内其他住户的利益,因此经过多次调解,让李先生修复了切割的楼板。
李先生如果细心查看《管理规约》,可能就不会这样做了。《管理规约》中明确写道:“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天安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冯经理告诉记者,“很多业主不知道《管理规约》有这样的规定,极少部分的业主是对这些规定置之不理,虽然最后在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的多次调解下能够整改,但是一来二去不光浪费了业主的时间、激发了邻里间的矛盾、给物业和业委会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更对建筑本身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害。”
随意停车,给管理带来困难
事实上,少数业主不遵守《管理规约》而引发矛盾纠纷的事情在各个小区都时有发生。绿地世家是位于普陀区一处普通商品小区,车位短缺停车难一直是困扰业主和物业的一个大问题。
小区面积小,原本停车位就比较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都拥有了机动车,有的还有两部以上,造成了小区停车满负荷;而有些业主的乱停车现象更加剧了停车秩序的混乱!
不少业主为图方便将车随意停靠,有的挤到绿化带,有的占了盲道,不仅堵住其他业主的车辆通行,还常常发生刮擦现象,引起矛盾纠纷。还有的业主虽然停车库花钱买了车位,却还是把车停在小区的道路上,造成事实上的一个人占了两个车位。
《管理规约》里有明确规定:“不准随意停放车辆,占用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但是很多业主还是不遵守,我们保安或者物业人员会去劝阻,有些知道后就停到该停的地方,有些就很不配合,物业去协调时,工作人员还挨过拳头。绿地世家物业处的王经理显得有些无奈。“随意停车不光给物业管理带来困难,其实损害的还是业主自身的利益。”
业主自觉守规,带来小区好环境
《管理规约》是约束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与每位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因为是道德层面的约定,这份规约看起来更像是一份君子协议,尽管没有奖惩措施,但是很多业主却能自觉遵守,甚至有些人牺牲了自己的利益维护小区的稳定与团结。
宝地东花园二期的一位业主年轻时就是养鸽高手,曾经为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侦查部队培训过信鸽。他养的信鸽在从乌鲁木齐飞往北京以及北京飞往上海的放飞赛中都夺得了冠军。这位业主来宝地东花园看房的时候被小区内的景色深深地吸引,但是他最关心的还是能不能养鸽子的问题。当时的售楼小姐告诉他只要不操作阳台外面,在阳台内搭鸽棚是可以的,于是他买下了宝地东花园一栋双阳台的大房子,这样就可以有足够的场地来养信鸽。但是当他入住宝地东后却发现养鸽子会给邻居造成困扰,鸽子的毛和排泄物会破坏宝地东的环境,于是,他毅然决然拆掉搭好的鸽棚,在上海的郊区重新租房养鸽,坚持每天两头跑。
这样的例子在宝地东花园还有很多,一期7号楼顶楼的丁先生在买房时看中的是十几平米的大露台,很多住户把露台改建成阳光房,方便自己的生活,但是《管理规约》规定不能对阳台进行违章封搭建,作为业委会成员的丁先生决定以身作则,任凭十几平米的露台每天日晒雨淋也不进行丝毫的改建。
11号楼的卫老师养了宠物狗,每天遛狗时都会随身带着纸和塑料袋,宠物狗每次方便后他都会用塑料袋把粪便捡起来,有时在路上看到其它狗的粪便他也会主动捡起来扔到垃圾桶。进出电梯卫老师总是把狗抱起来,防止狗乱跑给其他居民造成困扰。
“啄木鸟”是天安花园的一支志愿者队伍,成员都是小区内的住户。这些业主不仅平时非常注意自己的行为,还积极督促其他人遵守管理规约,比如参与每天一小时的捡垃圾活动,在看到宠物狗随处大小便时告诉主人等。
管家期盼管人少点管事多点
“有了这些自觉的业主,让我们的工作很好开展,能够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不是把时间都花在管人上。”谈到认真履行规约的业主,宝地东花园物业处的孙文兰经理显得很感动。
《管理规约》对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业主在买房时也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是违反《管理规约》的事情却仍旧时有发生甚至屡禁不止。花木街道联洋社区第一工作站居委会书记陆云直言,“业主违背《管理规约》其实是破坏了社会公平,不管是违章装修搭建还是随意停车破坏小区环境,侵犯的都是其他业主的利益。但是《管理规约》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没有强制力,业委会居委会也没有执法权,因此对违规违章现象只能劝阻,只有当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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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打官司时,法院才会按照《管理规约》进行审判!但面对业主,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往往以劝阻为主,致使有些缺乏自觉性的业主屡劝不改,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
对此,证大五期业委会成员倪龙妹说呼吁,“业主应该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爱护小区,可是很多业主拿到管理规约后根本不看。”她建议,业委会和物业在召开会议时要跟业主代表和居民代表宣传《管理规约》,让每个人树立起遵守规约的意识。从而让物业企业能集中精力做好物业的维护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