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7月1日起,本市启用新版机动车辆环保标志,新增车辆及新增常驻本市的外省市车辆统一发放2007版环保标志,2006版环保标志停止发放。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市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在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新车登记手续的同时,领取2007版机动车辆环保标志。新入上海的外省市常驻本市车辆,可以在市市政公路部门设立的16个养路费征稽所申领2007版外省市机动车辆环保标志。已申领的2006版环保标志与2007版环保标志同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