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施工铭牌看知情权 尤俊意 |
沪上处处是工地,既为广大市民带来了良好交通前景的未来预期,也给广大市民带来了种种麻烦和不便。正如许多工地的标语所言:“市民们,我们在此施工,给您增添麻烦了”。这种示歉性的“安民告示”,对抚慰路人的心理、缓和因不便而引起的矛盾,产生了良好的疏解作用。同时,这也是对市民知情权的一种尊重。 然而,近来路过几处工地,情况令人费解、不安和烦躁。有的施工工地没有任何施工铭牌;有的施工铭牌上有工程名称而无起讫时间;有的施工铭牌上仅有施工起始时间,而没有完工时间;有的施工铭牌上起讫时间写得明明白白,但施工却似乎“永无穷期”。比如:某工地施工已有两年多了,按照施工铭牌的说明,完工日期是“2008年12月29日”,但如今过去将近半年了,施工区却仍在地底下,也不知哪年哪月工地才能“浮上地面”。这就让人看不懂了:到底是因种种原因来不及完工呢,还是新的工程拿旧的铭牌来敷衍呢?除了工地,还有因施工而产生的许多公交站点的临时移位或撤销,一块铁皮或纸板上只是潦草地写上几路几路临时站,根本不写“临时”到何时,有的站点“临时”了大半年甚至一年多了。这不仅对上班族造成了麻烦与不便,而且,对非该线路常客,特别是外来乘客更是制造了莫大的“盲区”和“迷魂阵”。 基本建设,管线埋设,道路改造,地铁施工等等,都是好事。好事要办好,不但要有好的目的与愿望,还要有好的方式、途径与手段,才能获得好的结果。现在提倡“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大众的基本人权与基本需求为本。具体到施工工地,就要充分考虑到行人的权利,即行人的知情权和行路权。一句“我们在此施工,给您增添麻烦了”,还仅仅是口头上的招呼与承诺,更重要的是要有具体的措施与效果。比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缩短工期;做好前期规划和综合规划,力避“拉链”工程;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工程返工;在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污染、噪声、积水、灰尘以及其他种种不良“副产品”;坑坑洼洼要及时填补,不要等到完工时才填补;尽量做到少扰民甚至不扰民。这也是对市民环境权和行人行路权的尊重。与此同时,要尊重市民与行人的“知情权”。首先,要有清晰而完整的“安民告示”和“施工铭牌”,写明工程的名称、起讫时间、施工单位、监管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和监督电话等等,如有延长,及时修改竣工时间,以便人们对工程有一个明白无误的时间预期,这是对周边市民、不确定的特定行人们和社会公众对该工程施工状况的知情权,如果连这点知情权都没有,谈何对该工程的监督权呢?其次,因施工而必须调整公交站点的,如果时间较长的,应该整体正式搬迁;如果确属临时的(比如不超过一个月),也要制作一个比较规范的、雅观的临时公交站牌,起码要写明每条线路的起讫站名、起讫时间,有可能的话,写上途中的几个主要站名,以免乘客找不着北。如果我们连这点知情权都不给市民、行人和乘客,又如何获得大家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呢? 民生无小事,细节须重视。祈盼申城施工单位通过优质的工程、良好的环境与简明的铭牌等体现对市民与行人的知情权、环境权和监督权的尊重。(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