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燕子矶年近八旬的王奶奶老伴去世后,发现老伴名下还有一本活期存折,上面有存款191.74元。她到银行去取这笔存款时,因不知道密码,无法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取这笔款,必须先到公证处公证。
王奶奶算了一笔账,到公证处公证,最低公证费也要200元;如果不去公证,放在银行里每年要扣12元小额存款管理费,最终要被银行扣光。王奶奶只能十分无奈地叹息:“这笔钱存在银行不是我的,取出来更不是我的。”老奶奶的感慨是有道理的。
类似这种现象并非个别,而是时有所闻。
或许,银行有银行存取款的规章制度,要向每一个储户负责。但当有些制度出现与储户权益碰撞的时侯,不能死搬规章制度的教条,可以做一些人性化的、方便储户的变通处理。像王奶奶这样,完全可以让她拿户口簿来作证,或者让她的儿女,居委会干部来作证签字,取出存折上的存款。总而言之,银行要尽可能地多为储户着想,在可能的情况下,特事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