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16日9时许,邓明建73岁的母亲李术兰在租住的出租屋内,请求邓明建为她购买农药服食,结束自己的生命。邓明建顺从李术兰的请求,购买了两瓶农药,返回出租屋后将农药勾兑后拧开瓶盖递给李术兰饮用,李术兰喝下后即中毒身亡。
法院认为,邓明建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他的犯罪行为发生于家庭直系亲属间,且是被害人在年老患病情况下产生轻生念头并积极请求而造成的,念及他二十年来赡养母亲的一贯孝顺表现,其犯罪动机确有值得宽宥之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亦相对较轻。综合考虑邓明建犯罪的具体事实、认罪、悔罪态度以及众多亲友联名求情等因素,法院决定对邓明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