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一碗面饭量的田保善,七月二十九日中午,要了一大碗面条,但只吃了一口就推到一边,准备回工地休息。谁知,在工地外的路上,田保善突然晕倒、昏迷,抢救近七小时无效死亡,最终确诊为中暑所致。
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单位都出台了一些高温作业的规定,但是政策缺乏强制保障,高温保护执行情况好坏不一。从法律层面去寻找高温下的劳动保护法律依据,竟只有一部五十多年前颁布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显然,在社会巨变的今天,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法规早已不适应如今高温下的劳动者。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
然而,高温下的劳动者大多隶属企业,无论是高温延长休息时间、增加补贴,还是中暑享受工伤待遇,都需要企业的支持配合。让企业自觉照章办事,恐怕并不容易。从这个角度说,如果没有切实地落实保障措施,没有严格的监管与问责,规章制度再好,往往只能成为一纸空谈。
高温是一面镜子,高温下辛勤劳作的众生百态折射出社会对于劳动者的不同态度。对于在高温下辛勤劳作的农民工兄弟,有关部门更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愿全社会共同编织起人文关怀的“绿荫”,用制度为高温下的农民工兄弟撑起一把“遮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