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轮渡未救援惹争议
“南丫四号”与“海泰号”两艘船1日晚在香港南丫岛对开海域相撞,酿成38人丧生惨剧。“南丫四号”船尾倒插入海,而“海泰号”事发后驶离,被指“不顾而去”,更有人直斥船长见死不救,引起极大争议。
香港职业训练局海事训练学院经理杨沛强对记者说,按照国际惯例,船只在发生碰撞后不应当即离去,损坏较轻的船只应协助救援,因此觉得“不顾而去”的船长做法并不恰当。他认为港九小轮当时正确的做法应留下来协助救援,这对拯救工作有很重要的作用,“船长当时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例如可利用船上的探射灯照明海面,把救生衣抛到海上……”
港九小轮船长因顾全船上乘客安危而离去的做法是对是错,熟悉海事意外的香港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工程师卢觉强认为须留待海事法庭判断,因为船长可能有其理据。但他个人认为,从道义上,“见船沉,就应该仗义救援”。
亲历者好友表示理解
南丫岛榕树湾居民刘先生的多位好友是事发时“海泰号”的乘客,事发后向他讲述了事件经过。他指出,他的朋友有的坐在船尾,有的坐在船头。靠近船尾的,事发时只感觉船摇晃了一下。直到前面乘客喊叫,才知道船进水了,于是找救生衣,但发现船凳底下没有救生衣。而坐在船头的朋友,看到有铁片跌落地上。
他向记者转述称,当时情况混乱,船上有小童和婴儿,哭叫声一片。而小轮距离南丫岛码头只有5分钟左右船程,加上船头损毁、乘客要求等原因,“海泰号”船长决定驶离事发海域返回岸边。“船长必须作出一个决定,要顾及乘客安全,到码头距离又不远。”刘先生指出,听说“海泰号”驶离后情况变糟,一开船就有海水进来,水柱弹上天花板。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