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志先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诉讼参与人立案时、具答辩状时、开庭后填写格式合意书(包括送达地址、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并同意电子方式送达)签名后,都可通过“12368”短信平台接收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受理通知书、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诉讼参与人也可以方便地回复收到的信息,案件承办法官可通过系统查看当事人回复的短信。“12368”短信平台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冒用法院名义,向公众发送欺诈短信。
新闻发布会上还透露,为了实时记录庭外执法过程,上海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启用“移动单体办案信息系统”,即法院执法人员在庭外执法时,需佩戴一个形似徽章的录像设备,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该系统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在全市法院部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