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 纠纷变“死案”
马女士与王先生是朋友。1997年起,王先生陆续向马女士借款共计9.12万元,王先生和妻子朱女士共同出具借条,并用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作抵押,保证2001年底还清。但是,夫妻俩食言了。2002年2月,马女士向长宁法院起诉。同年3月,法院判决支持马女士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经马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1.3万元。马女士要求用抵押的房产实现债权。但这套不足40平方米的房子不仅是王先生家唯一的住房,而且产权人是已经病逝的朱女士母亲。无论从居住状况还是房屋权属来看,执行房产都行不通,马女士非常失望。2003年3月,经马女士申请,法院到房产交易中心冻结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
之后的几年里,马女士每隔一段时间去王先生家一趟催讨欠款,并每年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登记信息。但每次总是空手而归,不变的房产登记信息也丝毫解决不了问题。再后来,马女士及丈夫先后身患重病,催讨欠款的事便搁置了下来。
专项执行 法官屡屡碰壁
今年3月,马女士得知法院正在开展“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便给长宁法院写了封信。收到来信,法院立即指派徐红、杨焕林两位法官专门负责清查此案。此时,该案唯一的财产线索,就是马女士手里的房产证。
两位法官迅速到实地查看,发现房子已经租给他人,何时出租,房东搬到哪里,当地居委均不清楚。与此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社保等信息的查询,除了朱女士每月1800多元的养老金外,别无其他财产。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
不能就这样算了!两位法官继续努力查询,终于查到了一个地址、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手机号码。
峰回路转 双方愁眉舒展
经过多次拨打,徐法官打通了朱女士的手机。徐法官得知朱女士已离婚多年,目前住女儿家,除了退休金没有其他收入。徐法官希望朱女士到法院来一次,商量一下案子。
第二天一早朱女士便和女儿王小姐一起来到法院。原来,听母亲说了案子的事,再加上看到法官多方辛苦查询,王小姐愿出资帮母亲了结纠纷。经过两位法官的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王小姐将9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马女士将房产证交给法庭;法院到房产交易中心撤销冻结。至此,挂在双方心头整整10年的烦心事终于烟消云散。
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