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网友钱琦2011年6月在西藏采风、旅游期间,拍摄了一组藏族牧民家庭的摄影作品,回上海后在网站个人空间内首次发表,其中一张藏族女孩面部特写的摄影作品,取名《转山路上的小女孩》。
随后钱琦却从朋友处得知,自己拍摄的这张作品出现在《2011我的香格里拉》广州巡展上,作者署名却是“徐良”,作品的名字也成了《无邪的眸》。得知此事后,钱琦立刻联系了主办方香格里拉酒店和新浪网旅游频道,要求立刻撤下这张照片并向其本人做出解释和道歉等。因协商未果,今年5月,钱琦将香格里拉和新浪网告上法庭,要求主办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
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后,确认钱琦是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香格里拉饭店、新浪网应在新浪旅游频道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人民币7000元经济损失等;香格里拉上海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共同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等。
今天上午,香格里拉饭店作为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钱琦是照片作者依据不足。由于钱琦拍摄的照片中还有她和藏族女孩的合影,不排除这组照片由其他人拍摄的可能。而且,参赛作品由第三人提供,均符合大赛要求。即使存在侵权,也应由第三人承担。
钱琦则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从自己提供的相机序列号、拍摄时间、网页上传时间等证据,都可以印证自己就是该照片的作者。大赛中展出的作品是在自己照片的基础上裁剪而成,无法提供原始照片,但大赛主办方却让其入围并展出,没有尽到审核义务,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第三人徐良的前妻参加了庭审,承认是自己在网上下载并裁剪了该照片,以徐良的名义参赛,为此向钱琦表示歉意。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接受法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