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本市财政对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再给予补助。对汽车生产企业,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助3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补助4万元/辆。汽车生产企业将按照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办法》还明确,私人用户购买的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由本市机动车额度审查部门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对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车一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