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是北方方言语汇,尤流行于东北方言,无正确的书写文字。词义较宽泛,一般可理解为用语言挑逗他人,使他人受骗而陷入圈套,词义与逗引、诱惑相近。若干年前,著名艺人赵本山在中央电视台的“春晚”上使用“忽悠”一词,使“忽悠”成为全国最流行的方言语汇,媒体按该词的发声写作“忽悠”,一时人们为该方言语汇是否该写作“忽悠”而争论不休。确实,许多方言语词只有发声而无明确的文字,或不知该怎么写,那么,“忽悠”该怎么写呢?
汉朝许慎《说文解字》:“誂,相诱也。”清段玉裁注:“《战国策》:‘楚人有两妻,人誂其长者,长者詈之;誂其少者,少者许之。’《史记·吴王濞传》:‘使中大夫应高誂胶西王。’按:后人多用‘挑’字。”“誂”就是逗引、诱惑的意思,也就是“诱”,即今日所谓的“忽悠”。“誂其长者,长者詈之;誂其少者,少者许之”,译成白话——忽悠年长者,被年长者臭骂了一通;忽悠年轻者,他真的被忽悠了。
与许多符号文字不一样,汉字均有相应的字义,所以我认为,“忽悠”应该是“诱”的发声,“诱”才是“忽悠”的正确书写。当然,语言和文字还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忽悠”既已使用了很长的时间,并已被人们接受,那也只能将错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