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吸纳了申城半数就业,却也面临融资难、发展难的瓶颈,由此引发的诉讼呈现出怎样的态势?近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推出“小微企业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申城由此试水小微企业商事调解。
“类金融机构”案件高发
在沪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显示,截至去年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亏损面达31.5%,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4个百分点。本市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以来,大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普遍受益。但调研表明,当前小微企业的整体税负仍然偏重。市统计局和市税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市小微企业工业利润增幅同比下降19.9%,低于全市工业15.8个百分点,而同期企业税收收入则增长了7%。
与此同时,银根紧缩后,2010年前后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大量融资需求转向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的有益补充,承担了提供融资服务、丰富金融市场的任务。但业务增加后,纠纷也随之产生,而这类借款合同期限均较短,2012年大量进入诉讼周期,“类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的纠纷高发。
以闵行区法院为例,2012年金融庭受理的典当纠纷、涉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纠纷、涉融资担保公司的追偿权纠纷数量分别是2011年收案数的5倍、4倍和9倍。
就全市而言,“类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的纠纷特性也在发生变化。2010-2011年,典当纠纷多体现为不动产抵押借款,2012年不仅案件数量增长很快,典当活动的标的物范围也越来越广,涉及车辆、股权等多类财产。因此,2012年金融商事审判中,一方面“类金融机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案件本身较之过往也更加复杂。
小贷公司合同纠纷活跃
在“类金融机构中”,小贷公司贷款合同纠纷尤为活跃。2009—2012年上海法院审结的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共有165起,其中2009年8起,2010年19起,2011年30起,2012年108起,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到2012年突然爆发。闵行区法院金融庭专题调研报告分析显示,与一般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比,涉小贷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呈现出——
■ 借款人为小微企业多,贷款金额较大,贷款用途不够明确具体。纠纷中发生在中心城区的占22%,发生在城郊地区占78%。个人借贷的占35%,借款人为企业的占65%,案件标的金额从1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金额在30万至100万元的中等数额贷款和1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贷款分别占39%和42%,合同中体现的贷款用途较为笼统,只有不到一成的用途有“进货”等具体描述,绝大多数的用途都是“资金周转或者流动资金”。
■ 案件缺席率高,逃债现象较为普遍。此类纠纷呈现判决率高调撤率低的特点,在判决的案件中,缺席率达到62.07%,部分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分文未还即携款潜逃。其中,欠款金额越大,逃债现象越严重。
商事调解高效率低成本
诉讼和仲裁之外,如何让小微企业高效率、低成本解决商事纠纷?商事调解就是一种途径。
2011年,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发起成立“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商事调解的民非机构。2011年7月,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商务委共同签署了《专题会议纪要》,根据“纪要”,市高院与市商务委将共同推进商事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今后,上海法院在商事纠纷立案前,将引导当事人到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帮助当事人大大降低诉讼成本和诉讼事件,并以此推进审判机关和调解机构实现诉调对接,这也是上海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尝试。
“小微企业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不止为小微企业商事纠纷提供调解,还将资助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专家论证、调查、分析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政策问题和个案,提供咨询,提高小微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抗风险能力。”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法务部主任张巍说,小微企业本身的特征,以及商事调解的特性,都让“小微企业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有所作为。
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