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司法解释正式同步实施。新刑诉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而且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可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以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
今年1月4日,上海法院系统首个少年审判心理咨询室在浦东新区法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心理疏导、心理测评,这些在心理学上才会使用的专业术语出现在了司法实践中,效果如何?
1 斗殴少年心理评估
17岁的晓伟(化名)长得不高,一说话就会脸红。初中毕业后,晓伟认识了一群“江湖哥们儿”。2011年3月,晓伟被哥们儿拉去打群架。一阵疯狂后,晓伟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为了更多地了解晓伟的犯罪原因和认罪悔罪的态度,主审此案的少年庭法官万秀华在开庭前提审了晓伟。“在看守所的2个多月中,我整晚睡不着,很想爸爸妈妈……很后悔,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万一他们都不要我……”晓伟流泪了。然而,面对法官的提问,晓伟欲言又止。
“看得出,这个孩子很后悔自己做的事,心里有很多话,但不愿说。”万秀华立即将晓伟的情况向少年庭庭长夏燕华作了汇报。少年庭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对晓伟启动心理干预机制,希望借助专业力量让晓伟把心里的话倾吐出来,有的放矢地给予帮助。
心理咨询师孙嘉仪在万秀华的陪同下翻阅了案卷材料,然后给晓伟做了一次咨询。
“晓伟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争吵,而且长期分居,只因为儿子的强烈反对,夫妻俩才一直没有离婚。”当孙嘉仪问及晓伟的家庭和父母情况时,晓伟的回答非常简短而且重复——“还好,没什么。”从一名专业咨询师的角度来看,晓伟的只字片语暗示着他在回避深入交流,他越是不愿意说,越表明家庭、父母对他产生的影响有多大。
“近来想家吗?”孙嘉仪问了一句,晓伟顿时哭了。
两天后,咨询师向少年庭提交了一份心理评估报告,报告写明:“晓伟较为自卑、内心压抑,易盲从,自控能力较弱。父母的婚姻状况对他影响很大,他内心渴望父母关爱不得,转向对同伴的依赖。”
过了一段时间,晓伟的案子正式开庭。开庭前,孙嘉仪与晓伟的父母做了一次面询。
“一见面就知道这孩子的问题都出在父母身上。”穿着时髦的母亲与不善言语的父亲之间冷言相对,丈夫责怪妻子只知道搓麻将,平时用钱打发孩子,并不真正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妻子则埋怨丈夫关心家庭太少。
那次面询后,孙嘉仪向法院出具了第二份关于晓伟父母的心理评估报告:“当事人的父母并没有真正从这一事件中学会反思:父母该如何学习正确爱孩子。”
两天后,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庭对晓伟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晓伟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听到法院的判决,晓伟流泪了。宣判后,孙嘉仪对晓伟及其父母再次做了心理辅导,引导晓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今后的生活;对晓伟的父母,咨询师则着重指出他们的教养模式带来的危害,提出了改善亲子关系或完善家庭教养方式的建议和措施。咨询师与法官还为晓伟制订了一个“一月一访”的心理矫正方案,并要求晓伟父母每次陪同儿子一起参与,由咨询师对这个家庭开展系统咨询。
没多久,晓伟找到了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心理干预,对于探知这些孩子的真实想法、对症施方、逐步疏导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万秀华感叹。
2 有的放矢引入“良医”
少年审判是项特殊的工作,浦东新区法院副院长孙磊对此深有感触:“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庭成立于2010年9月9日,作为上海法院系统中‘最年轻’的少年庭,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庭所承担的案件量却占上海基层少年庭收案总量的约40%。如何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妥善有效地解决各类涉少案件?”
“心病还需心药医,这些案子里显现的是一群有特殊成长经历的孩子。对他们而言,需要的不仅仅是案件本身的公正审理,更是案件背后的受损心理修复、健康心态重构及家庭环境改观。”孙磊说。
这些想法催生了少年庭探索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2011年,在大量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庭选择了一种“内外兼修”的模式:一方面,少年庭与上海市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合作;另一方面,灵活运用市高院聘任的法院内部4名已经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担任心理辅导员,协助咨询师进行测评分析,做好跟踪记录;同时,少年庭未雨绸缪,注意培养具有心理学素养的法官,让庭里的4名法官报名参加了市高院组织的上海市专业咨询师的专项培训。
2011年6月,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试点推行,它包括了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心理评估、心理矫治等多项工作。试点期间,上海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下属知音心理咨询中心派出了5名专职心理咨询师主导心理干预活动。
3 “心灵处方”效果显著
“心理干预机制如同一张心理处方,搭脉问题家庭与问题孩子的病情,科学测绘病情成因。”孙磊告诉笔者,试运行一年中,心理干预机制除全程贯穿涉少刑事案件庭前调查、庭后教育、回访帮教环节外,还运用于民事案件调解导引、判后释明等阶段。截至2012年12月,该院少年庭已对18件32人(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11件)作心理干预,开展心理访谈40次、心理测评26次。这些措施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有很好的“缓冲作用”,达到了少年庭最初预设的心理调适、辅导矫治之初衷。
孙磊发现,在对青少年刑事案的干预中,这些“问题孩子”的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几乎都是缺位的,很多家长不懂得如何跟孩子正确交流,不理解青春期孩子的特点,教养方式或放任或粗暴。
于是,除了帮助孩子,有效引导父母改变教养模式成为了解决孩子心理问题的当务之急。有了晓伟一案的启迪,2011年末,少年庭正式引入“家庭治疗”干预方法,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整体心理治疗,一揽子解决涉少案件中各个家庭成员的心理问题,促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理解、认同、接纳,从而以家庭系统的“整体改变”促成“问题孩子”的彻底改变。
“我们共试点了6例,然后将家庭治疗模式的效果与单独就未成年人进行干预相比,发现效果更为明显持久。”夏燕华说。
2012年1月,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庭与上海市知音心理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规范合作模式、工作程序;同时,庭内还配套制订了《少年审判心理干预机制实施意见》,确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心理干预委托、启动、个案干预、报告提交等工作程序。
2012年9月,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庭运用心理学原理拍摄了一部名为《点亮爱的希望》的庭前教育片。它主要针对抚养类民事案件所用,由于它不同于传统说教的教育片,而是运用了案例、数字、心理专家论述等多种形式,不少当事人的父母在看完片子后流泪满面,矛盾冲突的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
4 运行中碰上“绊脚石”
今年1月4日,上海法院系统首个少年审判心理咨询室在浦东新区法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这间叫做“秋日私语”的咨询室,不仅布局现代、简约,还配备了一套国内较为先进的测评系统及相应的软硬件设施。
夏燕华透露,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心理干预机制在运行中也碰到过一些“绊脚石”。由于很多人平时对心理学了解得不多,一些父母一听到心理咨询就联想成“心理疾病”,认为接受心理干预就是变相承认自己有了心理“毛病”,所以坚决不同意接受心理干预活动。还有一些当事人害怕心理干预会透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可能会对自己不利,于是顾虑重重,错过了心理干预的最佳时期。
夏燕华介绍,启动心理干预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能否成功启动个案心理干预,决定权在于涉案父母。法定代理人拒绝接受心理咨询,是否可以代表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如何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出发来运用心理干预技术?这些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仍需要继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