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被曝强制干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此举遭舆论质疑。不料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新平的回应很是雷人,竟然说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对他们提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不过分”。
地方靠文件给红会“筹款”,再次坐实公众对红会“官办慈善”的指责。红会省级机构负责人的回应措辞,让我们看到了红会对自身功能的认知程度,打着慈善的名义行强捐之实,真是不知慈善为何物,叫人唏嘘。
说心里话,红会的组织能力和举办慈善事业的经验,使其在短时间内无法被任何慈善组织代替。中国社会需要慈善,需要红会。但是,红会在回归公信力的路上,总出这样那样的岔子,在公共事件中一次又一次地失分,尤其是在慈善意识方面显出的不觉悟,很难让红会在短期内重拾公众信任,这是令人遗憾的。
慈善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援助,强捐不是出于捐赠者的内心,而出于索捐者的胁迫,违反慈善伦理,就离慈善的本意十万八千里了。最近,浦东周浦镇小学的捐款被质疑强捐;又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强捐明码标价:普通学生10元,班干部30元,拿助学金奖学金的50元,入学生会的30元,学校还以不捐款取消助学金奖学金来威胁。在现实生活中,上级向下级索捐、学校向学生索捐,单位或组织向个人索捐的,还真不少。强捐往往是一种长官意志的体现,越是在行政化的体系内,越容易得逞。就连大学这样的地方,也难以幸免。
以行政命令要求捐款,这不仅伤害捐助者的感情和热情,也助长了慈善运作者对慈善事业不求甚解的轻率态度。正是因为连红会省级机构的负责人,也不懂得慈善的真正含义,才会有对“收入相对稳定”者提要求,“一点不过分”的回应。从措辞看,李新平不像一位慈善工作者,更像一位“官老爷”;他所说的话实在太缺乏专业素养,透着一股“想当然”的跋扈气。
其实,这种在公益活动中下个命令、发个文件,一个通知或一个指令,没有协商、没有对话的做派,是某种行政生态的延伸。不仅在行政单位,就是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人和人之间只有下命令与服从命令的关系,何来温情,何谈企事业单位的慈善文化呢?
对慈善缺乏专业思考的李新平,他认为强捐“不过分”,他这种跋扈气,正是因为红会有“官办慈善”的跋扈行为,才得以成就的。这种气息,如果连红会省级机构的负责人都去不掉,红会前途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