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只有进入市场的生产活动才计入GDP。家庭主妇清扫房间、自家阳台上种些小葱,都不算作GDP。但如果出去帮助别人打扫房间并收取费用、阳台上种的小葱卖给别人,那是应当计入GDP的。然而,至少有一项居民活动,尽管游离于市场之外,却需要计入GDP——那就是居民自有住房的自我“消费”。
按照GDP的统计规则,如果你出租自己多余的房子,或者租借别人的房子,期间发生的租金反映了租赁活动的规模程度,应当按“房地产活动”计入GDP。对于住户“不花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要不要作为经济活动加以统计,一直存在争议。1947年,联合国公布《国民收入计量和社会账户的建立》,认为应当将自有住房按照虚拟租金方法纳入个人收入账户,从而计入GDP总量之中。
设想有两个各拥有2个住户的经济体:第一个经济体的2个住户各自住在自家房子里;而第二个经济体的2个住户分别住在对方的房子里,且相互支付租金1000美元。按照“唯有进入市场才形成GDP”的观点和统计方法,第一个经济体在这个项目上的GDP是零,而第二个经济体在住房项目上则产生了2000美元的GDP。其实,两个经济体在住房问题上的居民福利、即居民实际得到的好处是一样的。
为了避免或平衡上述矛盾,人们想出了对居民住在自家房子进行虚拟租金折算的各种办法。你住在自家房子,相当于你向自己租借房子;于是,按市场价格支付的租金便是你现在的自家房子的“虚拟租金”。虚拟租金统计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设想有两个家庭,每年各有10万美元的收入,第一家住在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子里,第二家住在每年需花3万美元租金租来的房子里,则名义上两家的收入水平是相等的,实际上两家的收入水平相差3万美元。
美国是世界上对居民自有住房进行虚拟处理比较成熟的国家。2011年,美国的GDP总共是15.076万亿美元。其中,居民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高达1.0277万亿美元,相当于当年GDP的6.82%。进一步比较分析,2011年美国房地产业的增加值为1.352万亿,占GDP份额为8.97%,而2011年中国的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中的份额仅为5.65%。中国房地产业增加值占比显著低于美国,这与两国对居民自有住房的虚拟统计处理方法的差异是有关系的。
以居民自有住房的虚拟租金为代表的虚拟处理在广义的国民经济统计中,直接影响着人们对国民经济总量、构成及国际比较的认识,而且对居民收入、居民消费和CPI等项目的统计,都能产生直接影响。在2011年美国GDP中的各类虚拟统计获得的增加值占15.54%。可以肯定,如果采用完全符合联合国国民经济统计精神的方法进行相应的虚拟处理,则我国的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明显“提高”,且对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及其差距、对CPI等指标将形成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