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院的经济学教授法耶德认为,星巴克在中国的定价遵循了经济学中一条很重要的原理:一价定律(The Law of One Price)。在全球化背景下,当同一个商品在不同地域销售时应被表述成同等价值。一杯星巴克在美国的销售价如果是3.45美元,那么其中国定价就应该是3.45美元乘以星巴克公司2010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时的美元和人民币的汇率6.9,也就是23.8,约等于24元。如果星巴克公司对其产品的定价低于这个价格,就应该被视为倾销。在法耶德教授的眼里,星巴克对其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定价是合理更是合法的,为中国的咖啡店和饮品让出了利润空间。 (张颖)